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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邮差的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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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图说话的回国行李专线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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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9-5 23:14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个人邮寄数码相机入境的问题。
答:按照相关规定,寄自港、澳、台地区的个人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;寄自上述地区以的个人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。自2010年9月1日起,根据总署4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,所有邮递进境的物品海关均征收进口税,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。在按调整后的限值和免税额验放进出境邮件时,对个人收寄的物品,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;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,虽超出限值规定,但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;对邮运进口的商业性邮件,应按规定办理货物进口手续。照相机属于海关规定的20种不予减免税商品之一,个人每次只能邮寄一台入境,且需征税进口,税额=完税价格*税率。2007年第25号公告规定,数码相机完税价格为2000元人民币,税率为20%。如所列物品的完税价格与应当征税的物品实际价格相差达到3倍(或1/3)及以上时,海关可另行估价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款。实际办理时,应由主管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情况核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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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9-9 23:11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非居民长期旅客申请进境自用物品资格问题。
答:非居民长期旅客取得境内长期居留证件后方可申请进境自用物品,首次申请进境的自用物品海关予以免税,但按照本规定准予进境的机动车辆和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除外。再次申请进境的自用物品,一律予以征税。详情请参见海关总署令第194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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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9-25 23:02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按照相关规定,寄自港、澳、台地区的个人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;寄自上述地区以的个人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。自2010年9月1日起,根据总署4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,所有邮递进境的物品海关均征收进口税,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。在按调整后的限值和免税额验放进出境邮件时,对个人收寄的物品,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;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,虽超出限值规定,但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;对邮运进口的商业性邮件,应按规定办理货物进口手续。照相机属于海关规定的20种不予减免税商品之一,个人每次只能邮寄一台入境,且需征税进口,税额=完税价格*税率。2007年第25号公告规定,数码相机完税价格为2000元人民币,税率为20%。如所列物品的完税价格与应当征税的物品实际价格相差达到3倍(或1/3)及以上时,海关可另行估价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款。实际办理时,应由主管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情况核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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